一、 会员大会:是学会最高权力机构,其主要职责是:
1、制定和修改章程;
2、选举和罢免理事、监事;
3、审议理事会、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4、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;
5、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;
6、决定与本团体有关的其他重大事宜。
二、理事会:本团体设理事会,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,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理事会的职责是:
1、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2、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3、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4、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5、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6、决定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的设立和办公住所的变更;
7、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8、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;
9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10、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团体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,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;
11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三、常务理事会: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,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,对理事会负责。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,由 23 名常务理事组成,常务理事由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,其退出依照产生程序。其职权是:
(一)执行会员大会、理事会的决议;
(二)筹备召开理事会、会员大会;
(三)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四)决定和免除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;
(五)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,审议其工作报告,改变或者撤销其不适当的决定;
(六)审议年度工作报告、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决算;
(七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八)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,制定整改措施并接受监督;
( 九 )决定其他应由常务理事会审议的事项。
四、监事会:本团体设监事会,由11人组成,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向会员大会负责。其主要职责是:
1、 选举产生监事长;
2、出席理事会
3、监督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开展活动;
4、督促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、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;
5、对本团体成员违反本团体纪律,损害本团体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;
6、对本团体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;
7、 对本团体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,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。
五、秘书处:是学会常设的办事机构,设秘书长一人,副秘书长一人。秘书处下设项目发展部、项目运营部、会员发展部和综合管理部。
1、秘书处的职责:
1)做好学会办事机构各部门的协调工作。
2)做好学会各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组织执行,和有关制度建设的推动工作。
3)做好学会公文的处理、有关行政事务的联络、接待以及学会印章、法人证书等证件的使用管理工作。
4)及时做好学会通讯信息的编辑和发送,向会员及时传达、宣传学会的最新精神和各种学术、培训、科普患教项目的进展情况。
5)做好学会有关文件的起草、年度报告编辑、相关会议的组织以及学会理事会、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。
6)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,完成好办公系统运转工作。
2、项目发展部的职责:在秘书处的统领下,积极开拓学术、患教、科普、宣传等资源,负责各类项目的立项、项目实施管理和结项。完成学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3、项目运营部的职责:在秘书处的统领下,组织执行各类项目;运营学会下属的各媒体平台,包括微信公众号、视频号、网站、APP等。完成学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3、会员发展部的职责:负责会员入会流程审批,会员证的制作和发放以及日常会员联络。会员大会的召集和服务。完成学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
4、综合管理部:负责学会及所属分支机构的综合管理、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,其主要职责是:
1)牵头拟订学会各项工作计划、规章制度、总结及综合性报告;
2)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、协调和联系,承办相关工作;
3)督办秘书处下设各部门的有关工作;
4)负责学会各类会议、培训、活动的组织执行和会务工作;
5)负责学会公文拟定、收发和流转;起草有关文件、讲话、会议纪要等材料,做好学会档案管理工作;
6)负责学会财务会计工作,制定、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;负责学会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编制及调整,实施预算管理;负责固定资产管理;负责财务报销;负责财务分析、财务报告;负责票据管理;配合接受外部和内部财务审计;
7)负责学会行政后勤、办公管理和安全责任工作;
8)负责学会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工作;
9)完成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六、分支机构
学会下设小儿眼科分会、教育专业委员会、眼整形眼眶病专业委员会、泪器病专业委员会四个分支机构。